很同情你,按照你的描述,你的母亲对你没有付过什么责任,但是很遗憾,我国法律对这种情况的规定是,你仍然要承担赡养责任,因为我国婚姻法对这一部分规定的出发点,是基于你与母亲之间的生育关系,而不单单是抚养,说白了,即使你母亲没养活你,但是她生了你,你就有义务。
目前,在我国台湾,已经对相关法律进行了修改,对那些遗弃,虐待,侵犯子女的母亲,其受害子女可不尽赡养义务,但在大陆,还没动静。
不过好在你的赡养义务不是唯一的,你还有妹妹,可以分担,你如果觉得情感上接受不了的话,可以只给钱,不尽孝
任何人出生都是喝着母乳,你要知道是谁给了你生命。
与父母之间的代沟其实可以理解为“接触较少”,我个人建议你你还是把心胸放宽些,你也换位思考下,如果你的孩子不理解你,不养你,你以后怎么办,上辈子的人是从封建社会演变成现在的现代社会人,思想还有一定差距,所以你要理解你的父母,光从爱上表达,一定要赡养你的父母。我不想多说什么了。
母亲做得再不好你可以生气,但是你要是不赡养她的话,看着母亲挨饿你会好受吗?还不如继续赡养!~~!唉!人啊,生来就是苦的,别看母亲那样子,她也是很苦的!
还有一点啊:人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比如说财运,婚姻等等,办法是:放生,坚持定期放生!具体的方法可以在网上寻找一些资料看看,它对一个人的命运极为重要!
在法律上你有赡养她的义务,不仅仅是14年
抚养费和赡养费是给子女和老人的权利。
母亲毕竟是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