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保补扣?什么是社保补缴?

当期社保交多了 怎样处理?
2024-12-29 00:34:3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一、补扣,就是以前应该扣的,但是没扣,重新扣回来。发生补扣一般情况会在每年的年中,因为年中时上一年的社平工资就出来了,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资制定睥,这样就需要把本年至社平工资出来时期间月份的应扣未扣款进行补扣。

例如:2010年的社平工资现在还没出来,假如5月份出来变成5000的话,那社保四险的最低缴费基数就是5000的40%,即2000元。这样1-4月份所有最低缴费基数低于2000元的在职员工的保险就会被补扣,按2000元的最低基数-1-4个月实际的基数再乘以相应的比例进行补扣。

二、补缴是针对个人的,比如你2010年1-4月份都在工作,但是没上保险,从2010年5月份开始,你上保险了,但是想把1-4月份的保险也缴上,这就要“补缴”。

当期社保多交了要手特殊业务办理程序,通过这个程序向社保中心申请,讲明多交的理由,可以把多交的金额退回来。

扩展资料: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

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

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所需材料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

补缴2011年7月(含)以后超过近三个月的需持相关材料先到社保中心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凭签章后的该表办理补缴。所需材料为:

①申请补缴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②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④《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另附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申请补缴人员个人查询密码);

⑤《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

4.补缴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间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经由朝阳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及《补缴通知书》。

5.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补缴

回答2:

补扣,就是以前应该扣的,但是没扣,重新扣回来。发生补扣一般情况会在每年的年中,。因为年中时上一年的社平工资就出来了,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资制定睥,这样就需要把本年至社平工资出来时期间月份的应扣未扣款进行补扣。
例如:2010年的社平工资现在还没出来,假如5月份出来变成5000的话,那社保四险的最低缴费基数就是5000的40%,即2000元。这样1-4月份所有最低缴费基数低于2000元的在职员工的保险就会被补扣,按2000元的最低基数-1-4个月实际的基数再乘以相应的比例进行补扣。
补缴是针对个人的,比如你2010年1-4月份都在工作,但是没上保险,从2010年5月份开始,你上保险了,但是想把1-4月份的保险也缴上,这就要“补缴”。
当期社保多交了要手特殊业务办理程序,通过这个程序向社保中心申请,讲明多交的理由,可以把多交的金额退回来。

回答3:

社会保险由单位代扣代缴,以前时间没扣的,再扣回来,可叫“补扣”;补缴以前的欠费就是补缴。这都不是什么专门名词,个人随意叫的。

回答4:

以前没扣的,后追加的叫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