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把钱交给他爸爸存起来,我要钱不给,离婚如何举证他们转移财产,

2024-11-27 03: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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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要离婚了,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可参考第四十六条
你老公依他爸爸的名义在银行存钱,可参考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只是举证有困难性
孩子的归属需靠法院裁定,一般两岁以下,你的胜算较大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夫妻婚姻关系的解除,不是对子女抚育义务的解除,夫妻离婚后,“双方”都要承担子女的抚育义务,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关于对子女抚育费数额的确定,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各自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确定,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对于无固定收入的,给付抚育费的标准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前面的百分比计算,遇有特殊情况,可酌情降低或增加。
确定了抚育费的数额,给付方法可采用一次性给付,也可采用分期按期支付;对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父母双方协议离婚,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育方承担全部抚育费的,经查实,抚育方的抚育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正常生活的需要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抚育协议无效。
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期限为“十八周岁”。但是,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抚育费可停止支付。
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追索人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但应当具备两个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的;
(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有权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

回答2:

一个厂的,你如果可以得到你老公的收入证明,比如工资单啦,就是证据啊~~但是证据有点薄弱而已~~想要证明财产转移,最好是请个专业的律师,但费用会有点高,就要看有多少财产了,自己算算值不值得。

孩子嘛,一般来说,只要你收入稳定,生活稳定,而你又很坚决的要孩子,那么小的孩子法院是会判给你的。但我觉得,现实点,你就还不要孩子了吧,根据孩子的年龄,你还年轻呢,如果遇上个好的,还能嫁,带个孩子就难了,况且,现在养个孩子要花很多钱的,你又要赚钱又要管孩子,太累了。。。。

回答3:

1、男方将钱存在其父亲卡上,如果持有者是你老公,并有证据证明你老公是该存折的实际所有者,可以要求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小孩3岁,但公公婆婆再带,对于女方争取小孩是有难度,你可以考虑小孩自己亲自带着,这样对争取小孩抚养权有优势。

回答4:

怎么就过到要离婚了呢?当初要孩子之前就没考虑过两个人是否合适吗?孩子都有了说离就离真的很过分啊!个人建议是不要太计较了,好聚好散!毕竟有过感情也有了孩子,孩子又是老人在带,真的离婚了你有精力带孩子吗?如果说他们虐待孩子了你是可以争取回孩子的抚养权的不是吗?至于在财物方面,你先让男人凭良心给吧,男人多留一些也无可厚非,如果孩子判给他的话,给孩子多留些是对的,毕竟是他自己的亲骨肉不会亏待孩子的,说实话我不赞同不劳而获,如果房子是人家买的,你没出一分钱就不要分了,就是法律现在也是规定是谁的就是谁的,分不出是谁的才平分的,为了孩子也不能撕破脸了不是?

回答5:

我支持你找律师!银行的钱只要是他去存的倒是可以去银行调监控!房子就看你给出了钱?孩子的话可以要求他抚养到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