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户口还是学校的集体户口,如何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2024-11-29 1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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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到户口所在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或县(市)区公共就业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发《缺件告知单》,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并转交审核人进行审核;
  2、初审:经办人员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提交复审人员复审;
  3、复审:复审人员在6个工作日内签署复审意见,符合条件的,转县(市)区公共就业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核;
  4、审核:县(市)区公共就咐兄业管理机构负责人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核意见,准予批准的,转入办结;
  5、办结:审核通过后,由县(市)区公共就业管理机构统一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通知申请人领取。
  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未就业的;
  2、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逗历主或私营企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就业的;
  5、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
  6、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随军家属未就业的;
  7、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未就业的;
  8、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以上就业转失业的;
  9、其他符合失业登记的情况。
  需提交材衡指袭料
  本地城镇户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属于学校毕(肄)业且未有就业经历的,凭户口簿、毕业证书或学校毕(肄)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凭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停业人员,凭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属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随军家属未就业的,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证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灵活就业人员凭与雇主解除协议(解聘)的证明或者凭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的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教的,凭司法(公安)部门证明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8、填写好的《**市失业登记表》(空白表格在社区领取)(原件1份);
  9、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10、户口簿(原件1份)
  11、本人1寸免冠彩照3张。

回答2:

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到户口所在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或县(市)区公共就业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肆逗全的发《缺件告知单》,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并转交审核人进行审核;
2、初审:经办人员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裂搭卖的,提交复审人员复审;
3、复审:复审人员在6个工作日内签署复审意见,符合条件的,转县(市)区公共就业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核;
4、审核:县(市)区公共就业管理机构负责人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核意枝配见,准予批准的,转入办结;
5、办结:审核通过后,由县(市)区公共就业管理机构统一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通知申请人领取。

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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