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把房子卖给人家,没有过户,房产证上还是我的名字,只是当时写了几句话给人家,这房子现属于谁啊?

2025-01-08 00: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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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房产产权是以登记注册为前提,法律上该房产依然属于你。
但是,以前房子卖给了别人,并且有书面依据,形成了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你有履行合同的义务,应该协助别人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回答2:

法律上还属于你。因为房产证上还是你的名字。

回答3:

法律上属于你,但是有出售的契约了,你就不能占有了。

回答4:

房产属于你的,但对方可以要求您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回答5:

如果写的那几句话,说明白房子已经出售给其他人,且你们双方有签字,就是法律依据了。
就算你说这个房子是你的,他们也可以从法律的途径申请房子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