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说···还是省行总审计室主任实权大一些吧! 摘录:
于永顺说,“审计部门与被审计部门保持相对独立,为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提供了保证。”
是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人员实行垂直管理,审计人员都归总行管理;二是费用垂直管理,所有的审计费用都由总行出;三是报告路线进行调整,按照股份公司的要求确定汇报路线。
目前,建行形成了总行审计部、8个审计分部、38个总审计室以及若干审计办事处的格局。审计分部和总审计室及其所属的审计办事处直接向总行审计部负责并报告工作。改革后,分行与审计部门是被审计与审计的关系,原来隶属分行的对应总审计室及其审计办事处,在人员、财务、工作关系上都由总行直接管理。
以北京分行为例,改革前,北京分行设副行级的总审计室,称为“北京分行总审计室”,归北京分行管理,审计结果首先报告给北京分行行长;改革后这个机构改为“北京总审计室”,人员、经费都由总行管理,审计结果首先报告给总行审计部,同时通报给分行行长。
“通报而不是汇报给分行行长,这一字之差,有着本质的区别。”于永顺称。
此外,建行对审计报告路线也进行了调整。审计结果第一汇报路线是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和总行行长,第二汇报路线是监事会。
所以说改革前分行审计室属于副行级,归总行后应该与分行同等待遇,只是显得是为分行服务的!
一个是副行级,一个是部门经理,肯定是副行长的职务大。
但审计室相对独立,直接向总行负责,所以地方也不是谁都能说得上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