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的回答很全很专业,就是乱了点,我帮他缕缕。
他的意思是,既然是躲起来了就肯定是报过警了,那就好,这样可以认定是交通事故,既然认定了交通事故就好办了。
第一,人跑了没关系车还在,现在的车一般都有交强险,交强险中有10000元的医疗费是无责任赔付的。你可以去通过交警部门核查车子在哪家保险公司投保,然后在交警那小闹腾一番,然后就顺理成章的找他要来了相关出面材料,接着就可以照保险公司要求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医药费,如果这笔钱能顺利拿到应该可以解燃眉之急。
第二,在第一条路行不通或者是还不够的情况下你可以照交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这个是有法律规定的,你完全可以大摇大摆的找,但是注意他们是财神爷,虽然咱有理有法,不过他要你来个需要审查核实或者领导不在家不能审批什么的也够咱喝一壶的,所以低调那是必须的。
第三,在前两条路都不行的情况下,你就找找医院的领导,顺带着给他普普法,楼上的就说的很好,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医院不得因为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延误治疗,如果因为你们停止治疗,致使伤者伤情恶化甚至出现不可逆转的情况,对你们这种违法且无情的行径,我们一方面会去法院告你们,另一方面会永远义务宣传你们医院的“高尚行为”;当然打了巴掌还得给个枣,然后说对方的车不还在交警部门吗(管他真的在不在),对方也是有工作有房产的人(管他真有没有),不也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吗?医药费迟早法院会帮我们要回来的,要让他们充分相信这钱没到丢掉河里,只是存起来了,他们不但能因此救死扶伤还能得到N面锦旗和无数媒体正面报道的利息,现在的世道这种愿许给他们总比空手的要好。
第四,有苦难,找政府,都到这时候了,咱们必须得依靠政府,这个你懂得!
不论上面那条路走通了还是都走不通,你的所有书面材料都必须保存好,特别是发票、费用清单;CT\DR\MIR的片子及其报告单,这些以后索赔的时候都用得着。
最后建议你去法律援助中心挂个号,记住真的法援是不花钱的,政府会补贴他们的,所以如果你符合条件他还找你狮子大开口那肯定有问题,要谨慎。
到法院起诉,申请“先予执行”: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等措施的制度。
追索医疗费用的案件,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先于执行。
申请先予执行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第二,申请人有实现权利的迫切需要。
第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请。
第四,被申请人有履行的能力。
先予执行的申请由权利人向受诉人民法院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人民法院不能在没有权利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采取措施。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让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当事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救人要紧,交警部门报案了吧,找承办交警,看看对方交强险在哪个保险公司买的,由交警部门出具相关书面材料,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医药费,交强险医药费限额是10000元。
如果超过了或者对方的车没入交强险,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请求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当然现实当中可能很对县市根本没建立这个劳什子救助基金,但如果肇事车辆还扣在交警部门,交警部门一般也可以根据车辆价值在一定范围内担保,请求医院继续治疗。
最后如果还不行,找医院领导摊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医院不得因为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延误治疗,现在人已经到你们医院了,如果因为你们停止治疗,致使伤者伤情恶化甚至出现不可逆转的情况,对你们这种违法且无情的行径,我们一方面会去法院告你们,另一方面会永远义务宣传你们医院的“高尚行为”;当然打了巴掌还得给个枣,然后说对方的车不还在交警部门吗(管他真的在不在),对方也是有工作有房产的人(管他真有没有),不也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吗?医药费迟早法院会帮我们要回来的,你们放心好了。
注意一点,保管好所有的书面材料,比如病历、门诊发票、清单等等,很重要。
首先建议您向能借钱的亲戚朋友借一下钱先救人。然后保留所有证据。之后像公安机关报案。记住,一定要保留好证据和相关信息。包括肇事者的相关信息。这对以后的公安机关工作相当有利。这也是在间接的帮助您自己。希望您的问题能很快的解决,家人尽快的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