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关于同父异母所生子女是否享有继承生父所有财产的法定继承权的权属问题,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出生的事实而形成的自然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程序人为地进行解除。 你的父亲有与前妻离婚的事实只能解除夫妻关系,而不可能消除父母子女关系的身份和血缘关系。法律关于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的规定仍然适用,不能因离婚而受到影响,也就是说父母对子女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相互间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等。你的父亲与前妻所生的子女虽然没有和生父共同生活,但父子关系依然存在。依《继承法》规定,在没有遗嘱继承或遗赠的情况下,依法适用法定继承。你的父亲离婚时法院判决由张某抚养的孩子仍享有继承权。同时,你的父亲与前妻所生的另外两个孩子也同样享有生父财产的继承权。
你的父亲再婚后与刘某又生一子,按照《继承法》规定,张某两次婚姻中所生子女均享有法定继承权。同时,律师向刘女士提示,张某可根据自己的意愿以遗嘱的形式对自己所有的财产依法进行处分,在遗嘱中指定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其财产,以避免其过世后双方子女因财产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按照你说的情况是你父亲没有留下遗嘱或者就算有遗嘱的话但是你弟弟不能够证明那遗嘱的合法性。所以按照《婚姻法》的规定那房产适合法定继承。
既由你们兄妹五人平均分配房产。
相关法规: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一,如果你弟弟有遗嘱,要求他出示,如果无法出示就按法定继承来办理。
二,如果遗嘱中只有现金部分,而没有房屋部分,那么房屋部分按照法定继承,现金部分按遗嘱办理。
三,如果房屋遗产没有进行继承公正是不能办理过户的,你放心,而且即使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也可以要求分割卖房款。如果是串通低价出卖,可以申请买卖的民事行为无效。
四,如果你弟弟一直不肯分割遗产,可以向法院上诉,要求分割。
五,遗产纠纷诉讼时效是两年,因此你和哥哥可以抓紧时间解决。
六,你的五个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可以平均分配遗产。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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