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判12年,怎样减刑,没收财产不交有没影响减刑

2025-01-24 05: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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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两者没什么关系,不会影响以后的减刑。
假如是在判刑之前,被告人能向法院多交点罚金,量刑时会判得轻一点。可他确实没钱,那法院也没办法。现在已经判刑了,正在监狱执行刑罚,那你还交什么罚金呀?交也没用了,不用交了!不交,法院也不会再向他追要了。不会影响将来减刑。
至于怎样减刑,你搜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看一看就清楚了。

回答2: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回答3:

积极归还财产。

回答4:

1、罚金是缴纳给法院的,而且都是家属到原判法院去缴纳的;
2、2010年的3月左右,全国统一开始逐步的实施追缴罚金,当从实际操作来讲,是看犯人的态度问题,而不是具体缴纳的金额;
3、每个省、每个地方对追缴罚金的执行力度不一样,一般来说缴纳1/3的至少的,就浙江来说,执行还会比较严格的,;
4、如果确实因为家庭困难的,要到村、乡、县民政局盖章,对减刑会有所帮助;
5、不缴纳罚金,对最后一次减刑有很大的影响,一般都是少减几个月,你能减1年6个月,他给减1年3个月左右,但是也不能确定,每个法院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