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残疾车属于非机动车,你的车属于机动车,在你无责的情况下,你是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至于是承担100%的话,我不知道你是哪里的,至少在我们这里并不是这么规定的.我浙江的是这么定的: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第三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属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属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一方已经采取了必要处置措施应当相应减轻责任的,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十至二十的赔偿责任,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五万元;
责任认定书是一种事故责任承担的分配说明。
既然责任认定书是说你没有责任,那么那些费用应该由A自己承担,当然你的车的修理费用也是!
如果事情上升的诉讼的话,责任认定就是一件有力的证据,证明你无需承担责任的证明,由此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你之前为他垫付的医疗费用,以及要求他承担你的修车费用!
PS:
承担事故损失费的100%就是说事故责任全由他个人承担!
如果是正常人用残疾车运营(用于商业活动)他早已违规,责任在于他个人,支持你维护自己的权益,居然乱用残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