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人身保险来说,这个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很多时候保险关系中并不存在夫妻关系,也不存在婚前婚后问题,因为保险金不能作为财产来分割,它属于受益人,但夫妻关系续存期间的投保费属于共同财产。
2、理财产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理财产品,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即便是“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您好!人身保险应属于专属于个人的财产,银行理财产品应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范围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在你们结婚后买的,都应该属于的
属于。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保险中如果受益人仅为夫或妻其中一人,则为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