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人民银行颁布的结算管理办法来看,我国的银行结算方法包括:支票、本票、汇票、商业承兑、银行承兑、信汇、电汇、托收 。
其中,支票、本票只适用于本地结算,汇票、信汇、电汇、托收适合异地结算,商业与银行承兑适用与本地与异地结算
具体操作方法:
支票,分为转帐支票和现金支票。需要到银行开户与预留印鉴,并购买支票.之后企业在帐户余额范围内开支票,盖章并到银行凭票下帐就行 。
本票需要到银行申请开立本票,并带上印鉴到银行柜台办理 。
汇票,需要向银行提出开票申请(有规定格式的申请单据),并到银行办理,汇票办理可以签收款人为企业也可以是个人,收款人拿到汇票后就可以到自己的开户行做解付流程.如果是个人需要带身份证,企业办理需要将自己的印鉴于汇票背面指定位置签章 。
承兑汇票.无论是商业还是银行,都需要企业向银行提出申请,并到银行办理.取回后交收款人即可.收款人于汇票到期日将汇票提交自己开户行,由开户行向汇票签发人开户行或签发行提请付款 。
电汇与信汇由付款人向银行购买信汇、电汇单,填写盖章后交银行办理即可 。
另外,支票,汇票、承兑(商业与银行)都可以背书转让.也就是收款人作为持票人,在票据背面的背书人栏签章,之后取得票据的人作为被背书人在被背书人栏签章,即可获得票据载明的收款权利
当然,票据也可以禁止背书,具体做法是,出票人禁止背书的,在票据正面写明禁止背书,并签章,背书人禁止背书的,要在票据背面写明禁止背书,并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