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下,你不如设立办事处了,这样虽然也需要办理工商和税务的登记,每个月的话你也需要去税务局保税,但是设成办事处的话你就可以零报税了哦,税务问的话你就和他们解释你们办事处只是外部办事的一个单位,所有的销售都是总公司在进行的,这样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如果你想设立成分公司的话,不如设成独立核算的了,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在设立的时候比较的麻烦,需要总公司所在地的国税局出具证明才能在总公司合并交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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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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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