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起,所有已入境国内的外国人,执L签证也就是旅游签证的,如果在国内确定了工作单位,由工作单位为其办理就业许可证和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然后必须回到原籍国家申请一个月的临时工作签证再返回。若干年前是可以到香港就近办理的,但是现在明确政策通知,中国工作签证申请者必须回到原籍国;如在第三国申请,则需提供在第三国的合法居留或工作许可。比如:非美国人在美国申请中国工签,一般需要提供绿卡或合法入境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于这个新规定,本人无语。。。。
1、到企业所在地的劳动局办理就业许可证
2、到企业所在地的外事办或商务厅办理签证邀请函即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
3、有了上面这两件东西了就去香港或回本国办Z签证(签证邀请函上的境外领事馆写香港的就能在香港签,否则就一定要回本国的中领事馆申请)。
4、办了Z签证了就回到企业所在地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换领居留许可证。居留许可时间以就业许可证上的时间为准。一般为期一年。
根据我签证中心专业经验告诉你:原则上是必须回国籍所在国办理Z签证再入境,但在某一时段去香港办理也是可以的(主要看中国驻香港特派员公署是否受理你Z签证的申请)
外国人要在华就业首先要有国内公司聘用,再到当地外事局(外事侨务局)办理相关手续,获得外事局(外事侨务局)的就业许可后(有效期一般比较短)再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Z签证。持Z签证入境后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主管部门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人专家证)。获得就业证后再持个人的护照、相片、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体检报告、公司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投资批准证书)、合同或聘书、就业证等资料(还有其他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的证明材料)申请就业的居留许可。
Z签证一般都是回外国人本国的中国使领馆申请的,但是不少外国人在香港一样签到了。这样的例子不少见。
希望能帮到你。
以我有限的知识来看是要到境外的中国使馆办的。其他需要准备的资料我空间有,天津的办事流程,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