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把第三者做为第二被告起诉。法律规定:承担婚姻法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可以将第三者作为被告起诉,要求侵权赔偿。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但能否得到支持,就不确定了。。
个人看法,供参考。
1、离婚案件中不可以起诉过错方,所以也不存在赔偿问题。
你只能要求婚姻关系中的当事人对你给予赔偿或者分财产时给你多分点。
2、如果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重婚罪)。不过现在法院一般不愿意立这种案子,因为不好处理。
3、刚才看了下楼上几位的回答,立意确实新颖。。。不过好像还没听说过哪里法院就这种情况适用这个条文的。
个人认为楼上几位的理解不妥。这种第三者插足的行为,在民法理论上称为“配偶权”,法条原文中并没有明确说明有这个权利。对于这种情况,不宜跳过婚姻法而适用侵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你要是可以有证据证明可以告他们重婚,夫妻财产分割时对无过错方是有照顾的。如果第三者没构成重婚是不负刑事或民事责任的。
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你有证据,你就可以告对方重婚。
但是你不能要求第三者精神赔偿,但在财产分割,你可以要求多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