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5年都是亏损,第6年盈利,应该怎么弥补亏损?

2024-12-04 03: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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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按照上面的规定,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比如2010年亏损50万元、2011年亏损30万元、2012年亏损35万元、2013年亏损20万元,2014年赢利45万元,这样先只能弥补2010年的亏损45万元,2010年剩余亏损5万元(50-45)就再不能弥补了,在以后的税后净利润去弥补,而2011年亏损30万元,也只能在2015年弥补,如果2015年继续亏损,就不能再弥补了。

回答2:

亏损必须由税务局的书面认定才可以弥补。你公司如01-05年亏损都有亏损认定,则2006年的盈利首先弥补01年的亏损,但不足弥补的部分不可以结转下年继续弥补。07年如有盈利,只能弥补2002年及以后的亏损额。

回答3:

企业在亏损的情况下是要先经过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如果你提供的数据是审计以后的情况06年本年可以弥补01年亏损9010.80元,结转至下一年度的亏损为:
02年亏损-130895.38
03年亏损-45545.16
04年亏损-34417.15
05年亏损-1343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