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夫妻离婚后,婚姻期间以男方个人名义借的近四十万贷款能否不让女方归还?

2024-11-24 18:53:3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的问题应该是婚内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你有义务偿还,对于你们的个人约定你可以协商在你偿还后,你前夫在对你偿还。但是对于你唯一的住房,法院是不会强制执行的。

回答2:

房产已经在离婚的时候分割给你了,贷款这个债务分割给你前夫了,债务已经与你无关了,所以银行不能拍卖你的财产,建议寻找律师,立即开始收集证据,以防银行起诉你

回答3:

如果是婚前的,结婚后还是要双方一起归还的,不过要是离婚了,那就跟女方没有关系了

回答4:

您这个问题非常棘手,建议尽快找一个好律师为您解决,这种情况,网上肯定给你解答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