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我一份关于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对策 的外文文献及中文译文啊~~~ 要知道出处的 还有最好是10年以内的~

要原文啊!
2024-12-19 08: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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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导致会计师事务所为上市公司造假的原因很多,但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是体制原因。绝大多数国有企业上市前不是股份公司,这种状况使大多数上市公司运行机制与要求相比差距甚远。即使是现在,由于上市公司内部治理不健全,企业经营者唯利是图,常常通过虚假报表来维持公司的利润。 由于现行体制的原因,上市公司的好坏往往涉及到部门或地区的利益,因此上市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与政府部门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些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时,还面临着来自行政部门的干预。这种干预或通过领导打招呼等方式,从而使上市公司能获得一份干净的报告。
实际上,在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在证券市场发育初期,上市公司的审计风险不仅有来自执业技术的风险,还有来自体制和制度安排的风险。这些有着中国“特色”的注定造假原因,使会计、审计行业与上市公司勾结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利益共同体。
在这一行业,注册会计师能否独立发表意见是其所发表审计意见是否值得信赖的必要条件。独立、客观、公正都是国际会计师职业界所奉行的基本立场,但在我国,由于体制的原因,独立性建设一直困扰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另外,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规模普遍偏小、业务收入偏低。由于事务所规模偏小和业务收入偏低,不仅正常的审计业务难以规范,而且,由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大公司,在经济上也不可避免地就会对大客户产生依赖,从而致使其难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发表审计意见。
二是行业竞争。如前所述,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规模普遍偏小,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恶性竞争严重。到2001年底,全国会计师事务所4547家,执业注册会计师55898人,平均每家事务所仅有12人。与国际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比,国内会计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投入的人力、物力较少,竞争激烈。一位注册会计师说,“当你只剩下一个客户时,你是要保客户还是要原则?”
目前,我国会计市场还不成熟,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执业质量差,对造假“睁一眼闭一眼”,甚至为虎作伥,除了主观原因外,最突出的是会计师事务所之间恶性竞争严重,竞相压价,抢拉客户,其直接后果就是事务所对客户有“强烈依赖感”,上市公司在审计交易中掌握主动权。而在企业作假司空见惯、中介机构恶性竞争的大环境下,一般的事务所要想独善其身恐怕很难。
国内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次年报的费用大约为20至50万元,不菲的收益使该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有的地方甚至引发恶性竞争。若会计师不按上市公司的要求粉刷财务报表,第二年就可能面临“下课”。据有关人士透露,现在有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抢客户甚至许诺先免费服务多少年,企业上市后再开始付费。
三是法律不完善。由于法律存在漏洞,使得造假者不必为他们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这更激化了问题的严重性。上市公司业绩作假,大多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当“帮凶”密不可分。立华会计师事务所曾是湖北数一数二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量是国内同行中的佼佼者。这些知名大所造假都已猖狂到如此程度,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还有值得信赖的价值吗?这些造假案都不能得到惩处,法律就没有威慑力。对发生违规违法等事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司法机构要么是没有介入,要么只是行政处罚而已,有的甚至连行政处罚都没有受到。
1994年起实施的《注册会计师法》明文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故意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面对如此明确又严格的法律,“立华”及其它造假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竟然都未受到法律的严惩。都说法律无情,现在看来法律对造假的注册会计师真够“有情”的。而按《刑法》规定,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目前,在我国对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的处罚仅限于行政处罚,还没有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因参与造假或重大失职,向遭受损失的投资者作民事赔偿。使参与者感受不到应有的经济压力。证券市场不规范与中介机构违规,本质上是一对“双胞胎”,游戏规则的破坏已形成恶性循环。会计师事务所造假之所以如此泛滥,一个重要原因是惩罚力度小、惩处太轻。乱世须用重典,必须加大惩处力度,让造假者感到痛楚。
四是执业环境不好。这是造成上市公司造假屡屡瞒天过海的重要原因之一。会计审计时若对公司产生疑虑,需要到银行、工商、税务、海关等相关部门以及其他相关公司查证。但是,这种查证实际上会面临种种阻力,有时困难重重。所以,整顿会计事务所造假恶习,需要综合施力、内外兼治。一方面会计师事务所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风险控制机制,采取措施打造独立诚信的“防火墙”。另一方面要净化会计执业的外部环境,特别是在会计师查证方面,有关行业及机构要提供配合,联合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增大其违规违法的难度。

一位资深会计师说:“一般情况下,会计师到企业审计,只要程序走到了,其中的重大问题、原则问题都能发现。如果大家都拒绝给作假公司出报告,那企业的假账根本就做不成。但许多会计师对客户有依赖感,怕把客户得罪了。现在会计审计环境很不好,你不干有人干,往往是守法经营的挣不到钱,而对作假心领神会、手下留情的,却活得很滋润。这是一种很不好的导向。”
业内人士认为,立华败落,与现实大环境有很大关系。事实上,中介机构处于两难境地:如果不迎合客户,至少从短期看,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会受到影响;如果迎合,则为监管机构所不容,从长期看,也为市场规律所不容。立华就是一个现成的例子。
会计师事务所的违规现象层出不穷,事务所当然要负主要责任,它毕竟是行为主体,但许多问题确实是由“大环境”造成的。目前整个市场详细、透明、可操作并能确保公正执行的规范并不完备。国有股大股东缺位或者越位;关联方可利用内幕信息获取暴利;没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内部缺乏制约机制;公司管理层本身没有动力;散户市场投机氛围过重等等,也助长了中介机构违规的冲动。尽管近年来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年报出具保留或否定意见的逐年增多,他们敢于说“不”的勇气和精神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肯定。但营造合规文化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不可能靠中介机构和从员人员单枪匹马的奋斗就能实现。社会中介机构能否承担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正常运行的重任,关键在市场制度设计能否保证其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立场和顺畅的运作程序。值得指出的是,强调“大环境”,强调制度设计,并不是说中介机构可以放松自律,一违规就以“环境”作为说辞。毕竟大环境也是由包括中介机构在内的市场主体营造的,离开它们的自律,改善“市场生态”就无异于空中楼阁。
我也在写,这是我查到的一点资料

回答2:

张新民《企业财务报表分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年
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
陈汉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
陈信元等。我国会计信息环境的初步分析。会计研究。2000.8
刘峰《制度安排与会计信息质量》。会计研究。2001.7
王跃堂、孙铮、陈世敏、《会计改革与会计信息质量》。会计研究。2001.7
财政部会计司编《企业会计制度讲解》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2001
晓远《试论会计信息披露的供给理论》。会计研究。1998.6王峻慧

这些是我写论文时的参考文献,原文可到OA图书馆查询,输入英文相关关键词即可。

回答3:

去你们学校图书馆找

回答4:

有原文吗?要翻译还是要我们提供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