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为别人作了担保,则债权人不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履行责任,待担保人承担完责任后,担保人可以向债权人行使追偿权。
《担保法》握拦第31条明确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对于追偿权实现的程序及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保证人追偿权》(以下简称《解释》)第42、43条均有明确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只要保证人实际清偿额在主债权范围内,保证人便有权请求主债务人履行义务,而不管保证人是以何种有偿方式履行的,主债务人只能根据保证人的请求履行义务。因为段旁胡保证人的行为已导致启乎主债务的消灭,主债务人仅能视主债务消灭的结果而确定义务的承担。
不太懂不敢瞎说 你可以找一找法律质询电话 或者是律师事务所什么的咨询一下野物
反正是你的身份证 出了事 警察叔叔第一个抓轮脊隐的人肯定是你 被起诉的人也腊厅肯定第一个就是你
这种事你也做,帮别人担保至少要知道别人的底细呀。他人跑了,债就是你的了。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既然你签字担保了,就要负责。他不还就你还,你不还就通过法院来判你还。就是这么简单
那就是连带责任,你签的有第三方协议的话就你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