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司法厅联合物价局实行政府指导价,各地略有差异,一般根据鉴定机关级别从200到600不等。例如,北京市,伤残鉴定为280元。
法律依据:北京市《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第二条:
(一)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按每例收取280元劳动鉴定费。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职工的鉴定费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因病、非因工负伤办理退休退职职工的鉴定费,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费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否则,由申请方负担鉴定费。
(二)对劳动鉴定不服申请复鉴的,复鉴改变原鉴定结论的由原鉴定方支付鉴定费,复鉴不改变原鉴定结论的由申请方支付出鉴定费。
(三)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到市、区县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市财政局印制的收费票据方可收费,收费收入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