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引进外省市人才政策说明
一、引进外省市人才条件(具备其一即可)
1、大本以上学历(含大本),年龄在35岁以下;
2、具有大本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3、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4、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引进人才的年龄除已有规定外,一般应在45岁以下。
二、办理程序
第一步:提交材料
单位引进人才申请,提供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结婚证书(原件、复印件)。
第二步:单位填表、提档
填写《干部调动呈报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审核无误后由我局对原单位开具商调函,持商调函回原单位提档,提档的同时由原单位出具同意调出函(由县处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
第三步:到天津市人事局报送以下材料
(1)单位引进人才申请;
(2)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结婚证书(原件、复印件);
(3)同意调出函
(4)引进人才的档案(档案材料包括:报到证、转正定级表、技术档案,若引进人才毕业时属非统招统分类的,档案材料还要有吸收录用干部手续;
(5)《干部调动呈报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第四步:领取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市人事局审核档案材料无误后开具调令(给本人两份调令和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第五步:办理《准迁证》
持其中一份调令、《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学历证件到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办理《准迁证》。
第六步:户口迁出
持另外一份调令和《准迁证》回原单位调人事关系(干部介绍信台头填写:天津市人事局)、工资关系,迁户口。
第七步:报到落户
持干部介绍信、工资转移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到天津市人事局一站式服务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67号)报到,报到后持市人事局开具的介绍信到天津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30号)办理落户手续
最后将干部介绍信送到人事局存入本人档案。
办理人才引进的细规和程序:
一、条件:
正规院校本科毕业(第一原始学历);
国家干部身份;
35岁以下,如已婚,需夫妻同时符合以上条件,并同时办理引进;
35岁以上必须具备高级职称。
二、原则:
未婚者只要符合以上条件即可;
已婚人员,夫妻一方为本市户口;如夫妻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只办理一方入津,不能带小孩;
如夫妻双方或一家三口同时入津,须在津有自主户权的住房,其他条件人员入津可将户籍落入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
三、人才引进办理程序:
档案须先放入户籍所在地(原籍)的人才服务中心(省地市级);
档案中必须有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参加工作报到证、干部见习转正手续、35岁以上须有初、中、高级职称评审表;
如已婚、全家人才引进,须提供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本市购房产权证(或合同书)原件;
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先开具《商调函》;
持《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地商调档案,并由档案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同意调出函》并加盖“×××人才服务中心”章;
条件合格者填写《人才引进呈报表》,单位加盖公章;
上报到天津市人事局,如已受理,10个工作日即可批复;
本人持人事局开具的《调令》和天津市公安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办理人事关系和户口迁移手续。
附:《同意调出函》(格式样本)
天津市人事局:
×××同志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委托我中心代理,因工作需要,本人欲调往你处,我中心同意调出。
天津市人才引进政策户口的作用:
1,人才引进后,当事人的直系亲属户口可投靠;从而解决子女在当地入学的问题;
2,人才引进落户后,当事人可以享受天津的社保待遇;
3,当地户口对当事人的工作生活更方便。
一,天津市人才引进的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员;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四)经市人事局组织专家评估认定能带入产生较高经济效益的生产、科研项目的人员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引进人才的年龄除已有规定的外,一般应在45岁以下。其中,被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各类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凡普通高校的非津生源本科以上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的应届毕业生,在津有接收单位的均可批准进津就业。
二,相关待遇:
1,引进的人才,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调(迁);
2,配偶、子女不愿随调(迁)的,也可单独调入;
3,其中大学本科学历,年龄不满35岁的已婚人才,在夫妻双方同时符合引进人才的标准时,其配偶和子女可随调(迁)。
人才引进政策是要求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统招)人员,在天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通过人事关系调动来解决户口落户到天津的一种方式。 我是是专业人才机构,可以受理此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