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对继母有赡养义务。《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当中: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继父或者继母与生父生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