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母亲与继父有婚姻关系,继亲愿意,当然可以。但儿子先前的行为是违法的。
如果母亲与继父没有婚姻关系,或继父不愿意。是没有理由要生活费的。
我觉得是合理的,因为儿子把他的母亲接走,说明儿子有孝顺母亲的心思。而继父作为母亲的伴侣是有义务来照顾母亲的。只要母亲和继父还在一起,还没有离婚,那么他们就是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就有互相照顾的义务。所以我认为将继父告上法庭,为母亲讨要生活费是合理的,至于生活费多少的问题,这是法官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来考察的。
只要你母亲与你继父有合法的结婚证,他就有责任和义务承担你母亲的生活费,你可以通过法院为母亲讨要生活费是合理合法的。
合理,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儿子把母亲接走是什么目的是拆散母亲和继父的关系吗还是要单独赡养母亲呢,总之儿子没有理由也没脸面向继父要母亲的生活费,继父完全有理由拒绝支付生活费,法院也不会判决继父承担在儿子家中住的妻子的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