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了第二天报警行吗

2024-12-23 05: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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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被人打了,只要有人证,最好去验伤有个伤痕证明,以及对方一系列相关的信息,如性别、姓名或者外貌特征,案发地点和时间等,第二天也是可以报警的。



2、报警之后当地警察会根据情节的轻重及损害的后果对实施殴打的人进行教育、罚款或拘留等行政处罚,也后对伤害人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



具体情况得看每个地区的相关规定和公安局的处理。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第1款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回答2:

可以报警,属于治安案件,如果证据确凿,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扩展资料:
适用治安调解的范围
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造成轻微伤害的;
2、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轻微的;
3、其他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
4、违法行为造成伤害或损害,受害方要求赔偿损失,负担医疗费用的。
治安调解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进行,调解前必须先立案并查明案件基本事实,分清当事人责任。
调解以两次为限;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调解不成的,及时对违反治安管理人裁决治安处罚;对损害赔偿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赔偿的损失费或者负担的医疗费用是指由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造成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包括:因伤害造成误工的工资和奖金、损失的物品、治伤的医疗费、因伤害看病所乘合理的交通工具费以及公安机关认为应当赔偿的其他损失、费用。
医疗费用以公安机关认可的医院所开具的收据为准(急诊除外)。被侵害人是城镇个体经营者、农民和其他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人员,需要赔偿其误工收入的,以行为人所在县(市)区上年度人均收入为标准按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