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公民,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还要自觉履行应该承担的义务。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公民义务是指权利主体应当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如享有一定权利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应负的责任。公民义务是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之一,要依靠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履行。
公民应正确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
1、 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要明确,在我国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既然享有权利,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义务;那种法外特权和思想行为,在我国是没有地位的.
2、不容许滥用权利.宪法第51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权利和自由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我的权利和自由的界限就是别人的权利和自由.同时,权利是不能超出社会经济和由经济所制约的社会文化的发展的.
3、 要自觉履行义务.宪法第33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由于在我国作为社会基本制度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这就确立了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地位,就保证了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和统一,从而就决定了权利和义务的不可分离.公民在行使权利的同时,自觉履行义务,也就是实践和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正确对待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一)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含义:
第一,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平等地承担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这就是说,虽然公民之间在民族、种族、性别、年龄、职业、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财产状况等方面存在差异,但是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方面都一律平等。
第二,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法律保护。
例如,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为保证适龄儿童、青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又制定了《义务教育法》,其中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三,任何公民的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这说明国家在依法实施处罚方面对任何公民一律平等,任何人都不得有超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二)坚持公民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这部分内容既是本课的重点,又是本课的难点。
1.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权力与义务的统一性,首先表现为权利与义务是不可分离的。所谓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权益,它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民有权做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做出相应的行为;所谓义务,是指公民依法应当履行的某种责任,它表现为负有义务的公民必须做出一定的行为或禁止做出一定的行为。从法律关系上讲,权利与义务是同时产生相对应而存在的一对范畴。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没有义务也就没有权利。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要求权利的实现。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其次,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还表现为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一方面,国家保障公民充分享有和行使权利,使公民真正认识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更加自觉地履行公民的义务;另一方面,公民自觉履行义务,又能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为公民享有和行合权得创造更多条件。
2.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根据权利与义务统—的原则,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一,公民要认真行使公民权利。第二,公民要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对国家、社会和其他公民应尽的责任。只有履行一定的义务,才能获得相应的权利。只想享有权利,不愿履行义务,或者想少尽义务而多享受权利,都是错误的。
总之,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不存在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公民,也不存在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公民,只有把认真行使公民权利和自觉履行公民义务结合起来,才是正确的态度。
(三)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1.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原则的前提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代表了公民的整体利益与长远利益,所以公民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从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为公民着想,依法保护公民享有和行使权利;同样,公民也应该为国家着想,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要以国家利益为重。
2.公民应如何贯彻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1)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首先,国家利益代表了公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维护了国家利益,公民个人利益、权利才能得到保障。
其次,国家利益要靠法制来维护,公民要自觉地维护国家利益,就必须在法制轨道上行使公民的权利,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才能维护国家利益。违反法律,不仅会损害国家利益,同时也会失去自己的权利。
(2)公民在履行义务时,要以国家利益为重。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公民利益与国家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也会产生矛盾。
国家利益代表了公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公民个人利益往往又表现为局部利益,眼前利益。如果一定时期,国家政策向国家利益倾斜多了,照顾了公民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就会影响公民当前利益的满足。国家工作的安排、政策的制定要做到统筹兼顾。但作为公民个人要坚持以国家利益为重,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必要时,还应牺牲个人利益来保证国家利益。
正确对待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一)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含义:
第一,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平等地承担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这就是说,虽然公民之间在民族、种族、性别、年龄、职业、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财产状况等方面存在差异,但是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方面都一律平等。
第二,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法律保护。
例如,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为保证适龄儿童、青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又制定了《义务教育法》,其中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三,任何公民的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这说明国家在依法实施处罚方面对任何公民一律平等,任何人都不得有超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二)坚持公民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这部分内容既是本课的重点,又是本课的难点。
1.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权力与义务的统一性,首先表现为权利与义务是不可分离的。所谓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权益,它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民有权做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做出相应的行为;所谓义务,是指公民依法应当履行的某种责任,它表现为负有义务的公民必须做出一定的行为或禁止做出一定的行为。从法律关系上讲,权利与义务是同时产生相对应而存在的一对范畴。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没有义务也就没有权利。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要求权利的实现。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其次,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还表现为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一方面,国家保障公民充分享有和行使权利,使公民真正认识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更加自觉地履行公民的义务;另一方面,公民自觉履行义务,又能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为公民享有和行合权得创造更多条件。
2.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根据权利与义务统—的原则,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一,公民要认真行使公民权利。第二,公民要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对国家、社会和其他公民应尽的责任。只有履行一定的义务,才能获得相应的权利。只想享有权利,不愿履行义务,或者想少尽义务而多享受权利,都是错误的。
总之,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不存在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公民,也不存在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公民,只有把认真行使公民权利和自觉履行公民义务结合起来,才是正确的态度。
(三)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1.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原则的前提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代表了公民的整体利益与长远利益,所以公民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从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为公民着想,依法保护公民享有和行使权利;同样,公民也应该为国家着想,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要以国家利益为重。
2.公民应如何贯彻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1)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首先,国家利益代表了公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维护了国家利益,公民个人利益、权利才能得到保障。
其次,国家利益要靠法制来维护,公民要自觉地维护国家利益,就必须在法制轨道上行使公民的权利,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才能维护国家利益。违反法律,不仅会损害国家利益,同时也会失去自己的权利。
(2)公民在履行义务时,要以国家利益为重。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公民利益与国家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也会产生矛盾。
国家利益代表了公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公民个人利益往往又表现为局部利益,眼前利益。如果一定时期,国家政策向国家利益倾斜多了,照顾了公民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就会影响公民当前利益的满足。国家工作的安排、政策的制定要做到统筹兼顾。但作为公民个人要坚持以国家利益为重,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必要时,还应牺牲个人利益来保证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