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的问题分以下几点: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你试用期2个月,还是3个月呢?3个月的话,合同肯定是3年以上了。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超过一个月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工资水平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试用期的工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你公司商场撤柜属第三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且单位也没有和你协商变更劳动合同,那是不对的。至少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你可以要求支付2月试用期工资×2倍 再加1个月的工资。共计5个月的工资。
你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必要时证人等。先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提交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也是有时效性的,这事情不要拖,也早处理越好。
顺便说一句,试用期也不是随便可以辞退员工的。必须举证不能胜任该岗位的理由及证据。
劳动者的权益是靠自己来维护的!!没有哪个老板愿意多付钱给你!!
仲裁费用是由败诉方负担的,所以无需顾虑。
劳动争议仲裁收费标准(供参考,各地可能略有不同)
一、受理费收费标准:
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
二、处理费收费标准:
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不同标准累加收费,其中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
想问下,你过了试用期没有。。。试用期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辞退你的。。但是合同期。要提前一个月告知你的。。。否则补偿一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