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之间所签订的协议,没经过公证处公证,该协议具备法律效力么?

2024-11-27 06: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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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两人签订合同只要附合法定条件,不经过公证也具备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规定,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有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不侵害对方、他人和国家利益的,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就产生了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回答2:

只要内容合法,就完全有效。经过公证的,内容不合法也是无效的。公证与否,不是协议的生效要件。

回答3:

有效,只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回答4:

如果内容合法,形式完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