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现代学者考证,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
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尸尚未发现有缠足者,可见在当时缠足也并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但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
到了宋徽宗宣和年间(1119-1125年)缠足风俗有了一个较大的发展。元代,蒙古贵族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样,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 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
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大盛时期。清代,统治者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缠足,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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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加剧社会贫困人类社会男女各占其半,女子缠足,半为残废,缠足时代的女子多以“没脚蟹”自比。脚小难行,行必扶墙,拄杖持杆,有条件者则是婢女扶持,甚至“扶婢仅能步中庭”,而完全依仗他人抱持背负的时有所闻,倘若孤立无助,那么由此室移至相邻的彼室也难以做到。
至于出门行路,即使持杖扶婢,也是行不了多远便以气喘吁吁,时不时地靠扶婢肩,倚柱而息,摸捏莲钩解痛除乏。若逢兵荒马乱,只有坐以待毙。
为了使小脚易于裹成,往往有故意使肌肉糜烂的举动。有人在缠脚布内故意放入碎石、瓦砾、瓷屑,有人用针刺刀划的办法弄破皮肉。想缠就一双金莲,非到折筋断骨不可,掉落一、二个小趾也是家常便饭,女子缠足,坐卧不安,行之不能稳,夜痛不成寐,历尽极度煎熬,惨遭至酷折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缠足
始于隋说
缠足始于隋,也源自民间传说。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始于五代说
缠足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始于北宋说
而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应该看到,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宋代的缠足与后世的三寸金莲有所区别。据史籍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由二色合成。目前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在考古中有所发现。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推测,穿这种鞋所缠裹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
蒙古贵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后,他们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样,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但这时不缠足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方江浙、岭南地区。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明末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大刖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要缩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的缠足风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这件事,一度被人们渲染为“男降女不服”——清兵入关,有“剃发令”,在武力高压下,汉族男子最后不得不屈服执行,故而男子剃发,被视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与此同时,女子缠足虽也同样为清廷下令停止,但后来并未达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说。由此可见缠足之风的根深蒂固。也正因为此,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与此同时,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这一时期,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在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还挺受欢迎的。
中国历史上女人缠脚大约是从北宋时期开始的,说明如下:
1、从文献记载上看,唐时期的文章没有缠足的大量记载,如:
《新唐书.车服志》:“中宗时,后宫戴胡帽,穿丈夫衣靴。”《大唐新语》:“天宝中,士流之妻,或衣丈夫服,靴衫鞭帽,内外一贯。”因此唐之前
2、从唐朝诗文中也可看到当时是不缠足的。谢灵运诗“可怜谁家妇,缘流洗素足”,陶潜赋“愿在丝而为履,附素足以周旋”,李白诗“一双金齿履,两足白如霜”,韩愈诗“一婢赤足老无齿”,说得都很明白。
3、从出土的文物看,缠足也是晚于唐朝的。
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的一双丝履,长26cm,头宽7cm,后跟深5cm。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墓区出土一双锦鞋,长22.5cm,宽8cm等。
4、宋代的文献和诗文均对缠足有记载的,
如:宋代诗人苏东坡的《菩萨蛮》(“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是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车若水在《脚气集》说“妇女缠足……小儿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的小来不知何用?
宋徽宗宣和年间(1119-1125年)缠足风俗有了一个较大的发展。《枫窗小牍》说宣和以后汴京闺阁“花靴弓履”,更重要的是这是出现了专门的缠足鞋“错到底”并在社会上了流传开来。
缠小脚最早开始于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时期,李后主的一个窅娘别出心裁,用帛将脚缠成新月外形在金莲花上舞蹈取悦天子。后来这种风气渐渐普及到了百姓人家,女子都以缠足为美。那时候的封建文人和士大夫都有着病态的审美,视女子为玩物,赏玩女子的小脚成了一种癖好。另外,古代有着父权制社会“男尊女卑”的传统习俗,女子裹脚之后行动不便会减少出门,所以裹脚也成为约束女子的一个重要办法。
古代女子缠足之后,人们称作“三寸金莲”。这个裹满布条的小脚成为了最为隐私的部位,专供自己的男人使用。在当时,小脚是绝对不能让其它男子看到或碰到。如果不小心被碰到,此女子会视为人生最大的耻辱。
缠小脚最早开始于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时期,也有人以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战国时期,缠小脚就已出现了,或许更早还可追索到商代。总之,缠小脚这一封建社会的恶俗具有悠久的历史,千百年来残害了数不清的中国妇女。可以说,缠小脚是父权制传统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现之一。
确切的说是朱熹宣扬理学 倡导妇女缠足。就是宋朝开始妇女缠足。但有另一说法,李后主李煜有一妃为得其宠爱,把自己的脚缠起来使其变小 以方便在玉盘上翩翩起舞,李煜看后 果然称赞她。缠足的习惯就被其他人效仿就流传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