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退。
原因: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没有售卖房子的资格,此时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者意向书以及交纳的定金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可以向开发商索要已经交纳的定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七条 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开发企业只能在办理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房款的,所以在未取得预售证的前提下开发商跟购房者之间的协议和房款买卖都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所以就不存在所谓的定金能不能退的事情了。
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将处以不同等级的处罚:
1、销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价款未超过5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5%的罚款;
2、销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50万元未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8%的罚款;
3、销售6套以上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1%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只要查实开发商没有预售证就开始卖房,你的首付和定金都能退。
现在的问题是怎么找证据,证明开发商没有预售证。
建议:1、在当地的建设局或房管部门的网站上查证(有些地方能查到,有些地方查不到的);
2、如网上查不到,可以向开发商要求查看预售证原件,如有,你看看他的批准日期,批准日期在定购合同签订前有效,批准日期在定购合同签订后的话,你仍可以要求退房,除了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付款项,还可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开发商不给你看预售证,你可以怀疑其尚未办妥预售证,向房[管、消协投诉或向新闻媒体反映。
希望以上建议对你有所帮助。
没有预售许可证,国家不允许开发商对外销售,你们所签订的合同、定金合同都是无效的,你可以要求应退还定金和房款,并可向建设局举报。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 如需法律帮助,可拨打下面的电话咨询秦律师。
应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