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生交通事故,事故科认定对方为全责!手腕韧带拉伤,带的支具,医生要求静养!(没有住院)父母年纪大了,爱人请假陪护!已经2周了,昨天去复查回复还得静养一个月!一个月后复查在看恢复情况。想问问陪护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该如何申请?有没有相应的赔付标准!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你好,交通事故认定由交警来认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