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公婆与儿媳之间,岳父母与女婿之间,虽然按父母子女关系相称,但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按照《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从以上法条可知,赡养义务由子女承担,因婚姻组成家庭后,这样的关系并未改变,子女只对子女的父母有赡养义务,儿媳对于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没有赡养义务,但是由于双方已经结婚,对于赡养自己的父母支出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赡养父母合理支出,另一方无权干涉。
扩展资料:
《民法总则》
第二十六条【父母子女之间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的,法律规定的是子女有赡养义务,子女是应该管的,女婿只有协助的义务,具体如下: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扩展资料:
女婿是没有继承权的,如果女婿赡养岳父母的,是可以依法享受继承权,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没有。
1,从法律的规定中,只规定了子女的赡养权,而没有规定女婿的赡养权。因此,女婿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这是法律的明文规定。
2,法律明文规定,女婿尽了赡养义务的,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岳父岳母的财产。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是女婿没有赡养的义务,也没有继承权。但是如果主动尽了赡养的义务,就有继承权。
3,作为女婿不能阻止自己的妻子尽赡养义务,有的男人管着老婆,老婆去娘家尽孝他不乐意,这是法律上不允许的,因为你的妻子有赡养的义务,只要是妻子的合法收入,都可以作为尽孝的经济来源,丈夫无法干涉。这是法律的规定。
4,法律也规定了,夫妻有相互扶持的义务。因此,如果岳父岳母家没有男丁,那么只能靠女方养老,那么等同于女婿继承财产和女婿养老,因此女婿有赡养义务。如果岳父岳母家有男丁,女婿可以尽赡养义务(主动),也可以选择脱离义务。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女婿有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但在夫妻的存续期内,因为其妻子既有权力享受岳父岳母的遗产,也有义务赡养岳父岳母,从而可以推断女婿同样有义务赡养岳父岳母。
女婿和儿媳都没有法定的义务赡养岳父母和公婆,但是应当协助配偶赡养父母,是法律也是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