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一般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6人当中他是第14被告,那应该不会很重。如果认罪态度好的话,还可能会判缓刑。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罪,团伙犯罪!第14名被告!判不了多久!但也不太短!未动手!却参予了!团伙聚众斗,但未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