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婚,女方没有离婚证,有法院判决书可以吗?

2024-12-03 16: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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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会收回,之留存复印件。当事人离婚后,不管当事人是否已经再婚,只要不是复婚,其与原配偶的事实是一直延续,所以是不收回当事人的离婚证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回答2:

只要离婚了,户口就有显示,不会影响再婚

回答3: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三种:登记离婚、调解离婚和判决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24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这是登记离婚。
而判决离婚是指:如果人民法院调解和好无效,并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难以恢复和好的,而又不能达成离婚协议的,可以判决双方离婚。这种通过判决的形式而准予离婚的就是判决离婚。
登记离婚必须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时离婚才真正生效。而判决离婚在判决生效之后即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因此没有必要再进行登记。
既然已经离婚,法院自然会发给离婚判决书。判决书的效力和离婚证的效力是一样的。无论在本地还是外地登记结婚,只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出示判决书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