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一方婚姻前财产不因结婚时间延续而自动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因此,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一方婚姻前财产不因结婚时间延续而自动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
赠与配偶一半房产份额即可,等同于共同财产
您好,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不过现在很多时候如果没还完房贷是不允许加名字的,这个可能得找贷款银行协商,只要银行愿意配合就可以。如果确实不能加名字的话,最后就是写婚前协议,然后做公证,相当于对个人婚前财产做了分配。这是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