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东一直不给于维修可以要求退房吗

2025-01-04 00: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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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房东一直不给维修,影响承租人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退房。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法律分析
首先要确定租赁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如果房屋没有合法产权,租赁合同无效,随时都可以退房并要求返还租金。如果合同有效,合同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是否退押金要看合同约定的退还条件。一般合同都会写,提前退租不退押金,最终是否退可以和出租人协商处理。在房屋不适合租赁的情况下,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这时可以要求退还押金。如果房东不进行维修的,租客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房东未按期维修租赁物品则租客有权拒交租金或解除合同,那么租客无权不交租金或者要求解除合同,租客延期缴纳租金的话也将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租客可以与房东协商一致,要求减少租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回答2:

如果房东一直不给维修,影响承租人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退房。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
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
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