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对方会车时超车,属于违反路权原则的过错行为,应负事故主要责任。
你方超载,属于违反安全原则的过错行为,应负事故次要责任。
提醒一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路权、安全和一般过错顺序进行,而非因果关系。
首先经交通队责任认定
初步看你方超载 对方超车 均有过错
根据责任认定书再探讨
超车责任大于违章超载
摩托车一方必须保证手续齐全,车牌、驾驶证都要有。但是车上载有3人明显属于超载和危险驾驶,这个责任无论如何也免不掉,所以小车不可能负全责。另外精神损害赔偿估计没有根据,除非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以上,或者最少构成轻伤标准。具体责任分配还要看当时的情况,如果摩托车遵守交通规则,在对方超车时没有故意阻挡,那小车最少要负一半责任。如果小车没有相关手续、甚至没有驾驶执照,那小车估计能付75%左右的责任。
你提供的信息不全,摩托车驾驶人是否有驾驶证、摩托车是否有牌,是否带安全帽,是什么样的摩托车,从你目前提供的材料来看,小车是不可能负全责的。
事故责任划分由交警作出事故认定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