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熟悉武汉市房产局房屋买卖过户政策的朋友进来帮忙,关于离婚后的房产过户问题,谢谢!

2024-12-12 09:46:5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可以去律师事务所做一个授权公证,以后由男方买卖。
2.你这个房屋的产权证现在一定还没有办理下来,你只要在产证上是你一个人的名字,还有产证的日期是在你离婚后,那再进行房屋买卖就没有你前夫的关系。(关健是日期)去售楼部了解一下!

回答2:

两个问题一起解决,直接到武汉市公证处进行合同公证,内容:1、07年的房子归你前夫,他个人享受房屋所有权,你放弃该套房子的任何权益,债权债务与你无关。2、2010年的房子归你所有,你享有所有权,你前夫对这套房子无任何权益与责任。
公证处:(027)82440636
房管局:(027)85482100

回答3:

1、现在根本不需要你出面,喊你前夫出具离婚证和未再婚证明(民政局出)就可以贷款或者出售。
2、第二个问题,同上准备离婚证和未再婚证明,在向开发商提交办理产权资料是告知就对了。

回答4:

1)你可以补办一个协议说明婚前的房子的归属情况,并做公正。就可以的了,当然要双方一起去办。
2)如果婚内的房产在离婚协议中已有声明归属,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