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探视权,男方不出抚养费,有法律效应吗

2024-11-20 21:50:1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探视权是权利,可以放弃
抚养权是义务,不能放弃
必须承担抚养费到高中毕业,可以协商数额,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数额不足还可以起诉增加。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回答2:

这两件事,没啥因果关系

回答3:

探望权是一个法定权利,当事人不追求的,法律自然不干涉。

回答4:

没有。。。抚养费是强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