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辖区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各类气象活动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负责发布临近短时、短期天气预报,制作发布公众天气预报,向政府提供气象决策服务,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组织管理辖区内防雷减灾工作。依法对新建(构)筑物防雷设计进行审核;依法对辖区内防雷设施进行周期检测(验收);对从事防雷产品生产、销售及从事防雷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雷电灾害调查、统计和鉴定工作。
3、组织管理辖区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负责辖区内灌充施放升空气球或系留气球的安全管理。
4、负责辖区内农业气象技术推广的管理。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成果的建议;负责对本市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气象资料的审查核准。
5、负责监督、检查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气象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6、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真情永不变浅,能反射出一定的区域性吗
敢于竞争:竞争给了我们宝贵的经验,无论你多么出色,总会人外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