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涵属于法律文书还是证据材料

2024-11-18 09: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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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给出两个概念:1.法律文书: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2.证据材料:用来查明案件情况的依据。
第一,律师介绍函?这个真没听说过,所以不能判断。
第二,如果你是打错了,是《律师函》的话,本身它就是法律文书,作为证据提供给法庭的时候是证据材料,即“作为证据材料的法律文书”。
第三,如果你没打错,是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开出的带有介绍信性质的函件,那么它不是法律文书。作为证据提供给法庭的时候是证据材料。
个人意见,谨供参考。

回答2:

属于法律文书

回答3:

我就是律师告诉你律师介绍函属于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