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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铸成了宝黛钗的爱情婚姻悲剧
《红楼梦》写了一个恋爱不能,婚姻不能自主的悲剧,这就是贾宝玉与林黛玉、薛宝钗三人之间的爱情婚姻悲剧。这一悲剧是贯穿《红楼梦》全书最主要的叙事线索,也是《红楼梦》中最生动、最完整、最扣人心弦的故事。这一故事最终以悲剧作结,表明《红楼梦》中所描绘的社会是个充满悲剧气息的社会。宝黛钗三人的爱情婚姻悲剧既是一出命运的悲剧,也是性格的悲剧,更是当时的社会悲剧。
一、命运的悲剧
古人由于受知识和思想的局限,在遇到自身无法摆脱的痛苦或无法用已有知识去解释的社会现象(或自然现象)时,就运用丰富的想象力创造了天神。他们用天神来解释一切无法理解的现象,认为天神在支配着人类的命运,人类是不可能和命运相抗争的。古希腊的著名悲剧《俄狄浦斯王》就集中地体现了这种的思想。《红楼梦》的作者生活在封建的清朝,经历过大富大贵和穷困潦倒的生活,深刻地体会到生活的悲剧在那个社会中是无处不在的。但是他也不能够用先进的思想去解释那个充满悲剧的社会,只好把它归结为命运的安排。这种宿命的色彩在介绍宝黛的来历时表现得尤为浓重。
石头,有补天之才却不得实现补天之志,并且是唯一被丢弃于洪荒之中的一块,偏偏又通了性灵,有了感觉,有了灵魂,这痛苦的感觉便愈是深刻。曹雪芹以石头的来历暗示顽石的幻象——贾宝玉是个不容于当世的人,是与当时社会中其他所有人都不一样的人,因此贾宝玉的思想行为在世人看来是无法理解的,贾宝玉人生的悲剧是冥冥中注定的。书中第一回介绍宝黛的木石前盟时,作者也安排了一个充满悲剧意味的神话。只因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绛珠草一株,时有赤霞宫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始得久延岁月。后来……仅修成个女体,终日游离于离恨天外……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故其五内便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神瑛侍者……下凡,在警幻仙子前挂了。警幻亦曾问及,灌溉之情未偿,趁此倒可了结的。那绛珠仙子道:“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还泪”之说,明白地揭示书中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是注定要以悲剧作结的。曹雪芹认为这个悲剧性的结局不是宝黛钗等人能够把握或更改的,因而是命中注定的。《红楼梦》的开篇,作者就设计了这样一个荒诞神奇而又寓意颇深的神话故事来表明这一故事是一出命运的悲剧。但同时,作者也认识到悲剧产生的原因绝不仅是命运的捉弄,还有着性格和社会的因素。因此,《红楼梦》描写宝黛钗三个的爱情婚姻悲剧时,也着重突出了造成这一爱情婚姻悲剧的性格因素和社会因素。
二、性格的悲剧
关于宝黛钗三人的形象问题,历来争论颇多。但勿庸置疑的是,他们三人都有着不同的出身背景,而正是这不同的家庭背景造就了他们不同的性格特点。
先说贾宝玉。宝玉是个品性独特的公子哥儿,生于“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的贾府。作者为强调宝玉的独特性,说他一生下来就有异秉:一落胎胞,嘴里便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上面还有许多字迹,就取名叫做宝玉。(见第二回)宝玉的衔玉而生被视为异事,他的祖母更是格外开心,对宝玉“爱如珍宝”。这就决定了宝玉在贾府无人可以代替的地位:老祖母的心肝宝贝,“命根一样”。宝玉独特性格的形成是以此为起点的。宝玉幼年便贪玩好动,七八岁时已是“淘气非常”,这与他从小生活在贾母身边有关。贾母骄纵孙子,“无人敢管”。宝玉虽然怕贾政,但又不把父亲当回事,也与贾母的撑腰有关。如第二十三回,贾政叫宝玉去,宝玉吓得“杀死不敢去”,贾母就说:“好宝贝,你只管去,有我呢,他不敢委曲了你。”在我看来,贾母年轻时也是个贪玩的女子,年纪大了仍然贪玩好动,经常和晚辈玩在一起,并且熟悉戏文小说,对通俗文艺有一套自己的看法(见第五十四回)。这些都对宝玉产生了耳濡目染的影响。宝玉喜欢杂学旁收,却对四书五经这些封建科举考试的必读书毫无兴趣。此外,由于宝玉一直生活在纯洁的少女世界,体会到少女世界里种种纯真的喜怒哀乐,而对俗气虚伪的男性世界产生了厌恶,不肯与官场中人如贾雨村之流来往,并发出了令当时人震惊的评论:“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觉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第二回),这些实际上是以“奇谈怪论”的形式来批判男权社会与他们所代表的社会道德价值,一反在中国延续了数千年的“男尊女卑”的封建道德观念。贾宝玉的这种种叛逆的思想与当时的封建传统思想是格格不入的。因此宝玉的父亲贾政——一个典型的封建正统人物,对宝玉的叛逆思想和行为深恶痛绝。有时仅因一些小事,贾政便要将宝玉“堵起嘴来,着实打死”、“要绳索来勒死”。(第三十三回),然而宝玉虽然认识到了男性社会的黑暗与丑陋,但他却无力也无意去改变,而是选择了逃避,沉浸在少女世界的纯洁之中。在纯洁的少女中能够理解宝玉思想的人也是极少的。宝玉寻寻觅觅,也只找到了一个知音,那就是林黛玉。他们都一样地有叛逆的思想,在志同道合的基础上,他们产生了纯洁的爱情。对宝玉来说,他和黛玉之间的美好爱情显然是他对现实失望之后唯一向往和追求的。然而,爱不爱谁,宝玉坚持了自己的选择;但是,娶谁作妻子,宝玉自己是一点权力也没有的。一切决定于父母之命。而宝玉性格中的逃避和软弱决定了他不可能用实际行动去反抗贾府统治者的安排。于是,悲剧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接下来说黛玉。林黛玉是贾母的外孙女,林如海和贾敏的独生女,因父母先后去世,外祖母怜其孤独,接到荣国府抚养。 黛玉首先是个内慧外秀的女孩子。她“心较比干多一窍”,在贾府生活“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唯恐被人耻笑了他去”,一开始就受到了心理上的压抑。然而黛玉虽然寄人篱下却生性孤傲,天真率直,胸无城府,爱恨分明,言行举止间并不掩饰自己的喜怒好恶。对于贾府的统治者,她也从来不说奉承话故意讨好。出于孤苦的身世和强烈的自尊,黛玉对于他人的歧视和讥讽分外敏感。基于自卫心理,黛玉有时出语未免尖刻,有时也哭哭闹闹,给人“小性儿”的印象。而这样的气质和脾性,不仅很难让她融入贾府这个复杂的大家庭中,反倒加重了别人对她的成见。如此循环往复,情势的发展越来越使她伤心难受,以至悲从中来,唱出了令人断肠的《葬花辞》:“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孤苦的身世,孤傲的性格,孤独的处境加上多病的身体,使正值花样年华的黛玉产生了如此深重的悲苦意识。作为一个才华横溢的少女,黛玉不可能不明白,只要她向贾府的统治者低头多说些奉承讨好的话,就能改善自身的生存处境,但她却不肯这样做。“在她的身上闪耀着追求个性解放,争取婚姻的初步主义思想的光辉。”在《五美吟》中,她言绿珠,说绿珠为石崇殉葬不值;她咏红拂,赞扬红拂私奔的壮举。对于贾府的“混世魔王”、“祸根孽胎”贾宝玉,她引为知音,结为同心,从思想到行动都对他予以支持。在大观园里,从不劝贾宝玉走“仁途经济之道”,从不讲这些“混帐话”的只有黛玉一人而已。所以“宝玉深敬黛玉”。黛玉与宝玉的爱情是建立在互相了解,思想一致的基础上的。但是黛玉作为一个弱小的女孩子,在贾府这个复杂的环境里,生存尚且艰难,更谈不上努力地追求自身的婚姻幸福。因此,当爱情遇到阻力时,弱小的黛玉只能用泪水和死亡来表达。寻求爱情而能得其所爱,这是黛玉在冷酷的人世上得到的唯一安慰;得其所爱而不能共偕连理,这是黛玉在贾府中的不幸命运;预感爱情有始无终(第三十二回)而又一往情深去爱,则是黛玉心志坚定、执着追求自主生活的体现。总之黛玉是一个生于悲剧时代而又具有悲剧性格的悲剧人物。
薛宝钗是封建社会淑女的典范,与具有叛逆思想的宝黛相反。宝钗生于有百万之富,“珍珠如土金如铁”的薛家,一直与势利又世故的母亲共同生活。母亲的一举一动对她都有不可低估的影响。在母亲的耳濡目染之下,宝钗对人对事都自有一套,甚得贾府中人的喜爱,连仆人也喜欢她:“不想,如今忽然来了个薛宝钗,年岁虽大不多,然品格端方,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所不及。而且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故比黛玉大得下人之心。”(第五回)对贾府的统治者,宝钗也常常有意讨好。如第二十三回讲到贾母出资为宝钗过生日时,“问宝钗爱听何戏,爱吃何物”,她“便总依贾母往日素喜者说了出来。”有时“宝钗因见天气凉爽,夜复渐长,遂至母亲中商议打点针线来。日至王夫人处省候两次,不免又承色陪坐闲语半时,园中姐妹处也要度时闲语一回。”宝钗的这种种行为自然博得了贾府统治者的欢心。宝钗作为一个正值豆蔻年华的少女,在和宝玉的接触中自然生了爱情。她关心宝玉更盼望他能读书有成,立身扬名。宝钗不仅劝宝玉走“仁途经济”的道路,还注视他的一举一动,对宝玉身边的人也留心观察。如第二十一回,宝钗来到怡红院,一见到袭人就问:“宝兄弟那里去了?”袭人颇有怨气地说:“宝兄弟那里还有在家的功夫!”“凭人怎么劝,都是耳旁风。”宝钗听了,心中暗忖道:“倒别看错了这个丫头,听他说话,倒有些识见。”宝钗便在炕上坐了,慢慢的闲言中套问她年纪家乡等语,留神窥察。可见宝钗关心宝玉到了无微不至的地步。 宝钗试图在争取宝玉的同时对他有所改造。因此她不止一次地规劝宝玉走“仕途经济”的道路。偏偏宝玉对此深厌之,说“好好的一个清净洁白女儿,也学得这样沽名钓誉,入了禄鬼之流。……琼闺绣阁中亦染此风,真真有负天地钟灵毓秀之德!”精神上的鸿沟决定着宝钗与宝玉不可能心灵相通。可是宝钗明知如此仍要设法去改造宝玉,也有点不可为而为之的意思,其性格中同样有着悲剧的因素。最后,宝钗虽如愿嫁给了宝玉,然而宝玉的心始终不属于她,后竟至出家为僧。宝钗的悲剧至此到达顶点。
三、社会的悲剧
“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这是《红楼梦》为宝、黛、钗三人的爱情婚姻关系所写的最后结局。它说明在这个悲剧中,没有哪一方是赢家。黛玉之泪尽而逝,宝玉之出家,宝钗之守寡,固然有其性格中的悲剧因素。然而我们知道,爱情中是没有对错之分的。宝、黛、钗都是才华横溢,纯朴可爱的人,造成这一悲剧的,难道能说仅仅是性格的因素吗?归根结底,无论是叛逆的宝玉、黛玉,还是精明世故的宝钗,在封建社会性里,他们都不能自主地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无力替自己作主。只不过宝黛的毁灭是叛逆者的悲剧,宝钗的毁灭则是殉道者的悲剧。然而,他们都是封建婚姻制度的牺牲品。此外,我们可以看到宝玉与黛玉之间的爱情是建立在蔑视功名富贵,不谈“仕途经济”一类的混帐话这样的思想基础上的。这样的思想对封建社会来说是大逆不道的。因此宝玉与黛玉之间的爱情是叛逆者之间的爱情。自然,贾府的统治者们作为封建社会的卫道士是不允许这样的爱情存在发展的。他们可以采取一切残酷的手段来摧毁宝黛之间的爱情。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宝黛的爱情只能以悲剧告终。而宝钗作为封建道德文化造就的标准淑女形象,她与宝玉婚姻的最后解体,不仅意味着她的爱情生活的最终失败,同时也标志着她作为淑女典范的彻底失败。通过宝、黛、钗三人的爱情婚姻悲剧,我们可以看到,在封建社会,无论是像宝黛一样叛逆,还是像宝钗一样顺从,结局都是一样的悲惨。这就有力地说明,封建社会是罪恶的社会,封建婚姻制度是不合理的制度。透过这个爱情婚姻悲剧,我们也了解到,在封建社会,悲剧不仅存在于社会底层的平民、家仆之间,也存在于贵族中。如宝玉,这个贵族公子尚且不能把握自己的爱情婚姻,遑论其它人呢?这就是说,在封建社会里,悲剧是无所不在的,而悲剧的根源就是罪恶的封建制度。作者所写的《红楼梦》是一部反映封建社会生活的大悲剧,生活在贾府的人都逃脱不了悲剧的命运,只是悲剧的内涵各有不同。宝、黛、钗三人的爱情婚姻悲剧则是《红楼梦》全书最大的悲剧,造成这一悲剧的根本原因是罪恶的封建宗法制度和封建礼教婚姻制度。因此,说到底,宝、黛、钗三人的爱情婚姻悲剧是一个社会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