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缺人民币兑换标准如下:
全额兑换:
票面残缺不超过1/5,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但能辨别真假,票面完整或残缺不超过1/5,票面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半额兑换:
票面残缺1/5以上至1/2,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可按原面额半数兑换;
不能兑换:
票面残缺1/2以上者不予兑换;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不能辨别真假者不予兑换;
3.故意挖补、涂改、拼凑、揭去一面者不予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