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房子:虽然只有她的名字,虽然她承诺用自己的收入付月供,只要她父母没有证据证明他们当初明确只赠与女儿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你能分一半。
附要;相关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假如,她父母当初写下了书面声明,说明这房子或出资只赠与女儿:
(1)房子是她的个人财产,如果离婚,你分不到一半产权。
(2)但她在婚后所还的月供:只要你们之间没有关于婚后财产归属的特殊约定,婚后还的贷款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可以要一半所还房贷。
有的!不过你好意思要吗?
(老婆承诺用自己收入付月供)你老婆好聪明!他的钱供自己的房子!你的钱花费日常开销!
以后的日子你应该要过听你老婆话的日子!其实这样也是幸福的
新婚姻法里面所解释谁买的房以后产权就是谁的,也就是说她家人有出首付的证明,而你老婆又有每月供房的证明,所以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你是有居住权的,说的再细点就是这房产权只属于你老婆个人。
不用担心 只要是婚后的就是共同财产 除非指明了首付的钱是专门给你老婆的 但是除首付外的房子价值还是你们的共同财产
首先,你应该把心态放正,如果结婚是为了房子的产权,那你们结婚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