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临时工确实没有规定,不过从2008年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从2008年起必须要劳动合同。当然,如果你本人的年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则不能签定合同。没有超过退休年龄的话,能得的支付:一、补交社保,不过可能会因超时效而只能补缴2年。二、11个月的双倍工资。三、最低工资差额也是可能的。不过不清楚你是否全天班。四、也要看你是否全天班。五、这个支持与否一样。按劳动合同法,本身你现在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范畴的了,不过同样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关系的。无固定期限不是不能解除的。
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要求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