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签的正式合同已缴纳印花税,后来终止合同还要缴纳印花税
解答:
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只要签订合同既需要缴纳。如果贵公司仅是对原合同中的当事方进行修改,可以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但现在是贵公司又重新签订了一份合同,那么这份新签订的合同应当缴纳印花税。
政策依据: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88)国税地字第025号)第七条规定:不兑现或不按期兑现的合同,是否贴花。
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
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
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印花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