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冷静的分析一下自己为什么离婚,在向爱自己的人和自己相信的人求助一下,有没有考虑不周的地方,然后冷静的了解一下他为什么不离婚,他的需求是什么,能不能达成统一,
法律只能管住一纸证书,不能管住你们的感情是否牢靠,你们之间真没感情了,或实在过不下去了,废弃那一张证书也是迟早的和必要的,也不是什么难事,起诉啊,不在一起过啊,但法律的本意避免草率离婚,或因为某些特定偶然因素离婚,保护当事人的本意也是可以理解的。
祝你幸福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你可以和你老公分居,满2年后,你可以单方面提出离婚,法院会允许的。
你的问题是要找一个有共同语言的人,不是和老公离婚,只是不要逾越法律,最少在没有离婚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