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是这样规定的: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丈夫的父母去世,
第一继承人只有妻子和女儿。
女儿放弃继承权,
妻子就拥有房产了。
到公证处做女儿放弃继承权的公证。
不行的,因为你丈夫那份,你女儿有一半,只能将你丈夫的名字改成你女儿的名字,但房产证上会标注你们所有的份额,但是太麻烦了,现在的政府办事都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