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2017年对禁止货车上高效的措施有了调整。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决定自2017年1月20日起,对中心城区部分高架道路的“禁货”措施实施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机场北路高架(荣吉西路南—长兴东路北,长兴东路南—云飞路南)、机场路高架(青林湾大桥南—石碶联丰村道)、北环高架(高速宁波北出口—康桥南路东)、通途路高架(长乐路—环城西路东)、南环高架(机场高架—海晏南路)、夏禹路高架/尹江隧道(机场路高架—三支街),0:00~24:00禁止所有货车通行。
2、机场路(通途路—鄞县大道)地面道路,7:00~9:00、16:30~18:30禁止核载0.75吨及以上货车通行,0:00~24:00禁止黄牌货车通行。
3、机场(北)路(江北大道即319省道—通途路)地面道路(含青林湾大桥及桥南上下匝道),7:00~9:00、16:30-18:30禁止核载0.75吨及以上货车通行,7:00~21:00禁止黄牌货车通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宁波市政府——关于调整中心城区高架道路禁货管制的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宁波2017年宁波高架有新规定如下:
决定自2017年1月20日起,对我市中心城区高架道路的禁货措施实施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机场北路高架(荣吉西路南—长兴东路北,长兴东路南—云飞路南)、机场路高架(青林湾大桥南—石碶联丰村道)、北环高架(高速宁波北出口—康桥南路东)、通途路高架(长乐路—环城西路东)、南环高架(机场高架—海晏南路)、夏禹路高架/尹江隧道(机场路高架—三支街),00:00-24:00,禁止所有货车通行。
2、机场路(通途路—鄞县大道)地面道路:7:00-9:00、16:30-18:30,禁止核载0.75吨及以上货车通行;0:00-24:00,禁止黄牌货车通行。
机场(北)路(江北大道即319省道—通途路)地面道路(含青林湾大桥及桥南上下匝道):7:00-9:00、16:30-18:30,禁止核载0.75吨及以上货车通行;7:00-21:00,禁止黄牌货车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