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20世纪50年代,那场对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几年间改变了全国所有的生产资料私有制企业的性质,改造和消灭了当时的资产阶级,而且这场深刻的社会变动是用和平赎买的方式,即采用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顺利实现的,的确是一场伟大的社会改革。主要应看到,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是世界社会主义历史上的一个伟大创举。这主要表现在: (一)党领导全国人民实现了马克思、列宁曾经提出过但从来没有实现过的用和平的赎买的办法,即用国家资本主义的办法,把资本主义经济改变为社会主义经济。企业的私有制向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改变,这在世界上出现过,但是采取这种和平方法使全国工商界如此兴高采烈地来接受这种改变,则是史无前例的。 (二)党领导全国人民实现了消灭剥削阶级、改造人的伟大战略方针,达到了“阶级消灭、个人愉快”的目的。 (三)党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国具体实际,制定了一系列适合于中国国情的和平改造的方针、政策,丰富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宝库。其中对资本主义的改造中的不足之处是: (一)对全行业合营高潮中带进来的一部分个体商业和小手工业者,没有及时地把他们从资产阶级工商业者中区别出来,而是长期按资本家对待,挫伤了他们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积极性。 (二)在全行业合营后,裁、并、改、合的步子过大,使一些中小厂品种单调,零售商业合并过多,给消费者带来不便。 (三)在全行业合营高潮以后,对资改造工作的重点本来应根据“八大”决议精神,转移到调动原工商业者的积极性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上来,同时对他们进行思想改造工作。但由于对阶级斗争形势估计不当,没有把工作重点转移过来,对一部分人的改造方法和使用也不很适当,因而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
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出现了一些失误和偏差。主要是“在一九五五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一九五六年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对于一部分原工商业者的使用和处理也不很适当。” 出现这些问题,有指导思想上急于求成、不够谨慎,工作方法上过于简单的因素,同时,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也有认识上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在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选择和理解上,过于单一,追求纯粹的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在公有制实现形式的选择和理解上过于简单化,只注意到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这两种基本形式,而对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公有制经济可以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缺乏认识。党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曾对这些问题有所觉察,对某些问题也做过纠正,但毕竟认识不深。更重要的是,当时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问题还没有来得及形成科学的理论,对什么是社会主义还没有完全搞清楚,致使一些遗留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但是,不能因为出现这些失误而否定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意义。列宁说:“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 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上,有两个事实是世界历史上各种革命大变动中罕见的:一是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没有造成生产力的破坏,反而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二是这样的变革没有引起巨大的社会动荡,反而极大地加强了人民的团结,并且是在人民基本普遍拥护的情况下完成的。这些情况说明,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的确是一个伟大的历史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