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撤销吗要有什么条件吗

2024-12-23 04: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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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刑事立案后,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案件,并向公安机关说明撤销案件的理由,但最终是否撤销案件,公安机关有决定权。另外,当事人只能就民事赔偿问题进行和解,对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无权和解。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

回答2:

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撤销案件,不符合条件的不可以。

回答3:

没有犯罪证据或者自诉案件当事人申请撤诉的。